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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旋塞阀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

发布时间:2024/8/28 新闻来源:惠东县津阳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次

惠东县电/气蝶阀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是按照国有赔偿标准还是按照集体土地的标准执?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法律依据,但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土地管理法》47条第四款,通过授权方式,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相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会低一些。所以,你肯定希望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合法的拆迁,只有补偿问题,没有赔偿。当拆迁违法,侵犯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才存在赔偿问题。你问题提的是“赔偿”,可能你没有分清补偿和赔偿。我这里按照“补偿”给你回答。

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你先看一下你所在城市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有,自然按照这个规定,这个规定会比只按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高。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你可能力争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因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对你就比较不公平了。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亦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如果你所讲的房屋属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那么,就可以要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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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得标准分别是什么?

当中师律师接到一些征地拆迁维权者的咨询电话时,通常会问对方这样一个问题:您家的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呢?实践中,这个看似并不十分复杂的问题确实难住了部分被征收人。那么,当面临征收项目时,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分辨自己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呢?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被征收人该如何判断自己房屋所在的土地究竟是国有的还是集体所有的呢?有这样三个办法:

1、通过房屋所在位置大致判断。

比如您的房屋位于某市的市中心或者主城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名为居委会,那么通常都是位于国有土地上反之,您的房屋位于某某乡某某村,离县城很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叫村委会,那么房屋位于集体土地上的可能性就很大。但这个只能是做大致的判断,并不准确可靠

2、看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

国有土地上的,从封面上看过去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上的,则会出现“集体土地”字样。如果是2015年3月以后新登记的,封面上可能看不出区别来,其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上的信息记载将会更加清晰明确,被征收人翻开后自行查阅即可。

3、是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事实上,只有第三种途径获取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因为即使被征收人手中持有的“地证”显示房屋所在地为集体所有,但也可能在颁证后的某一时点该片土地已被征收为国有而村民并不知情。

确定土地性质对于征地拆迁维权来说究竟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一:适用的法律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主体、程序、补偿等问题均应当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上述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从程序上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比较先进、具体,对被征收人知情权、救济权的保障力度更大从实体上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是对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结果较为有利的。

而如果涉案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那么征收与补偿工作就须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走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这条路。这个程序的特点是散见于包括上述3部法律、法规在内的众多条文之中,程序要求不十分明确。且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存在滞后性,其结果往往较市场价格严重偏低,容易导致被征收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实践当中,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中所出现的矛盾、纠纷,是要多于国有土地上的。

二:补偿标准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给予的补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依据,而评估价值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依据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除考虑房屋构造、面积、建造的时间外,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更大。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相比,其获得的补偿数额要低的多。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只是基于一般情况,个案中的情况将会千差万别。尤其是近年来先后涌现出的协议拆迁、腾退拆迁、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整治等项目,有时存在国有、集体不分的混乱情况。因此,对于广大被征收人来说,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有必要的。

集体土地上的营业房怎么补偿?

通常情况下是按照民宅补偿,营业执照单独补偿。营业用房是在房产证上标注商业用房并每年交税的,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真正的营业用房。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怎么补偿?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邀请;

面对农村房屋(即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作为被征收人我们最想搞清楚首要问题就是:国家对被征收房子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之所以备受关注,最主要的原因是该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所拿到的补偿款。下面我将以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要指出的是对于农村房屋也就是在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由于其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调整的范围,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并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但是并不是说对于农村房屋的征收拆迁可以不补偿或者随意补偿。

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11年最高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农村房屋的具体拆迁标准,首先要以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为基础。此外对于补偿时农村房屋已经划规到城镇规划区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规定,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补偿标准,也就是适用城镇房屋即国有土地上所建造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其次关于农村房屋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主要表现为在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要坚持“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拿到全额补偿款后再进行搬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依据补偿安置协议进行拆迁补偿等事项也就意味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充分体现了私权自治和对私权的保障,同时也最大程度的避免了被征收人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形。此外,在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征收方要坚持依法拆迁,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涉农房屋在面临征收拆迁时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只是有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拆迁补偿款所依据的标准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高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吗?

通常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相关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等法律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归纳出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目前最新的补偿原则及标准

首先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般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一种为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另一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最后是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此时,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补偿方式。

 

其次是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 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 安置费 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 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

产权置换的,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要另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简单点来说就是,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在拆迁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征收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最低标准为相同地段按面积的1:1。

在补偿不合理时,被拆迁户切记不要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一旦签了字日后想要维权可能就比较的麻烦了,而且还有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在补偿不合理时,除了不要签字以外,也要将所有的证件保存好,比如房产证、土地证以及相关征地拆迁中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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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房屋(无证),会有补偿吗?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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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我的房子没有证,遇到征收是不是就不给补偿了。本文仅就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探讨一二。

一、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形成历史原因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无证房屋并不代表是违建,形成无证房屋的历史原因多样,在这里仅列举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情形:1、已完成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 2、有乡镇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建房批准文件的房屋; 3、原国企自行建造的房屋; 4、企业改制后,在原国有土地上建造房屋的; 5、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房屋,未办理登记的; 6、已有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过规划部门罚款的房屋; 7、在临时用地上建造的永久性建筑的; 当然,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还会有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出现,在这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征收的认定程序 一提到无证房屋,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违法建筑,进而想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市、县级人民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无证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针对无证房屋,是否需要给予补偿,应经过相应的认定程序。虽然各地的程序不一,但一般都会经过以下过程: 1、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对无证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实际建造人、位置、建造时间、用途、结构、面积、建房手续等。 2、核实。房屋征收部门将上述材料,分别移送国土、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进行审查,由上述单位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 3、初审。区县级人民或其他有权部门根据上述单位的意见,提出初步调查认定意见,告知当事人并进行公示。 4、复核。无证房屋权利人对调查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5、认定及送达。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应由相应的房屋征收部门出具无证房屋调查认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当事人。 三、无证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在经过上述认定程序后,就可以知道无证房屋是否能够获得合理补偿了,一般来说只有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才能获得相应补偿。 比如济南市出台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办法》,就认定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并且依法给予补偿:(一)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且与审批要求基本一致的,但尚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的已完工建筑;(二)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且已完工部分与审批要求基本一致的未完工建筑;(三)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又比如温州市出台的《温州市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办法》就规定,在旧城区内,《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前建成的可视为合法建筑;位于旧城区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可视为合法建筑。 因此,无证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的,至于具体条件,就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而每个地方政策不一,具体要看个案来进行分析。

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上企业用地怎么补偿?

关于用地和补偿,国家土地管理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对土地的管理,一直是比较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既然有了法律规定,企业用地就要依法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

所谓征用,就要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土地法也有规定,也就是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按如今的经济发展水平,大部分地区在征收土地当中,都提高了这一标准。但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均,提高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农民在被征用时,可根据当地规定协商处理。

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比国有土地补偿低吗?

您好,企业拆迁补偿包含被拆迁企业的建筑物的补偿、土地补偿价格,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会有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建议在给出评估报告的时候不要签署任何文件。

集体土地有房的居民拆迁时赔偿和农民一样吗?

 1、合法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标准,不可能全国统一标准的,因此国家不可能规定具体的标准,这要由当地市县制定,如果农民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2、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当地市县应该依法发布《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国土局要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基本上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不合法的征地,农民应得到赔偿而不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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